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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咱们生活中,咱们常常会看到公司分立和兼并的比方,而企业在运营过程中常常发作分立兼并的景象。关于企业的分立又产生了许多问题,例如分立后的企业债务应该怎么办?对此下面珠海讨债公司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期望对您有帮助。
一、分立后的企业债务怎么承当
(一)公司与债务人没有特别约好
公司与债务人没有特别约好,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当连带责任。
1、新设分立的债务归属。所谓新设分立,就是将原公司法律主体资格取消而新设两个及以上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公司。即原公司不再存在,取而代之的是重生的两个公司。比方a公司分立成b公司与c公司,那么债务就由b公司与c公司承当连带责任。
2、派生分立的债务归属。派生分立是指原公司法律主体仍存在,但将其部分事务划出去另设一个新公司。就是说,原公司仍存在,仅仅规划减小添加一家新公司。比方a公司分立成a公司与b公司,那么a公司的原有债务由分立后的a公司与b公司承当连带责任。
(二)公司与债务人有债务归属约好
在分立前债务人得知公司行将分离后,可以与公司就债务承当达成帮议,约好债务由其间一家公司归还或许其他归还方式。这种情况下债务的承当与法律规则略有不同。
二、企业分立后债务人向谁索债
一)向分立后恣意一家公司索要悉数债务
根据《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则,公司分立,其产业作相应的切割。公司分立,应当编制资产负债表及产业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分立抉择之日起十日内告诉债务人,并于三十日内涵报纸上布告。
也就是说,公司分立时应对产业进行区分,一起将债务进行切割。可是不管公司之间怎么约好债务,公司都对债务人负担连带还账责任。债务人可以向恣意一家公司恳求债务。归还账款的公司可以向其他公司追偿。
(二)分别向分立后的公司索要债务
分立后公司对债务人负担连带归还责任,都对债务人负有债务,因而债务人可以分别向各公司恳求债务。可是所恳求的债务之和不能超过债务人的总债务。
通过上面,咱们知道为避免企业借兼并或许分立转移债务、逃避责任,我国《民法通则》第44条规则:“企业法人分立、兼并,它的权力和责任由改变后的法人享有和承当。”而债务人在追索债务时,既可以想任何一家索要悉数,也可以分别向两家索要。由于企业债务触及金额都比较多,债务人最好请律师帮助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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