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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打伤了我,我医药费都花了几万,不赔偿不行,总不可能我挨了打还自己花钱治疗”。近日,67岁的王某和71岁的池某来到区司法局新皂司法所,王某情绪激动地对司法所工作人员说到。
事件回顾
原来,新皂镇池某与王某在2024年因开荒种地发生纠纷,池某将王某推倒在地致其受伤住院治疗了一个多月。出院后,王某要求池某赔偿各项费用共计6.3万余元,池某只愿意赔偿3000元,双方产生纠纷,随即找到司法所申请人民调解。
司法所立即联合镇派出所、镇综治办和社区,开展联动调解。司法所在了解事实经过,查看医疗凭证的基础上,采取“背靠背”调解法,分别安抚双方及家属情绪,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引导双方相互体谅,相互让步,通过长达4个小时耐心细致的反复工作,双方终于达成21000元的赔偿协议并当场履行,池某向王某道歉,双方握手言和。至此,这起人身损害赔偿纠纷得到快速妥善化解,有效避免了矛盾的进一步激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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